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2日
各市州发改委:
为补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根据《湖南省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湘发改经贸〔2018〕1057号)等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重点
(一)支持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地级市辖区原则上不予申报;2019年度已安排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或涉及冷链物流项目调整的县市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支持重点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升级,纳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标准化体系、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等(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相关设施核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支持的范围、重点等相关要求,纳入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及县市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规划,并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办理相关手续。
2、申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贫困地区项目总投资额一般不低于1500万元。
3、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完备,2020年可开工建设或已开工建设且截止申报时建设进度不超过70%。
4、所申报项目2017年以来未获得过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业主单位为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项目有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渠道,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负债。
(二)申报材料
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需向省发改委报送以下资料:
1、市州发改委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项目及材料真实可靠,投资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渠道,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负债”。
2、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尚在编制中的须于2020年2月25日前补充提供。
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4、项目建设方案,包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申请专项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近3年来是否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情况等。
5、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拟新建、改扩项目前期工作手续,须提供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证明文件,项目建设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证明材料等。
6、项目单位综合信用承诺书,包括: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按照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等。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市州发改委提出申请,市州发改委核实汇总后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物流工作牵头职能在其他部门的,由市州发改委商物流工作牵头部门办理。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发改委严格按照专项实施方案(附件1)及省预算内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参照《湖南省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规范》(附件5)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专项建设规划,组织项目申报。
2、各市州请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数量按纳入申报范围县市数量的50%匡算(各市州可申报数额见附件2)。11个深度贫困县项目申报不占市州名额。每个县市限报1个项目。
3、市州发改委对项目申报材料,特别是对项目建设条件的相关文件,要组织审查或现场察看,核实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字。必要时会商市级有关部门联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
4、各市州发改委请于2020年元月15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及附表(附件3、4)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
联系人: 彭志勇 曹来志
电 话:0731-89990839,0731—8999084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