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3日
湘发改投资〔2020〕134号
各市州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试行)》(湘发改代建〔2015〕1091号)规定,省、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全省代建项目及其代建单位投标行为进行了监管评价,初步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表。
我委将依据评价结果更新代建单位名录库信息,并将有关评价结果作为2020年度代建单位招标评分依据。各市州发改委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监督指导和代建项目的日常调度。各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履行代建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代建行为,严守红线底线。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2019年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结果
原文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003/t20200312_11810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