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15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研究,拟推荐上报5家园区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监管,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园区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16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传 真:0731-89991084
邮 箱:hnfgwhzc@126.com
附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拟推荐上报园区表
附件:
原文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007/t20200714_12798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