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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1月1日起,我省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报送便利度显著提高,参报率大幅提升。为扎实做好稳外资工作,充分发挥投资经营数据对稳存量、促增量工作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年报数据质量,请贵单位做好年报数据补报、更正和核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补报、更正工作

请各地联系我厅获取未报、漏报、存在异常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清单,并对本地年度报告数据开展核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未报企业的补报工作。

如发现2019年12月31日前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未报送年度报告,应当及时通知补报。

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二)漏报企业的补报工作。

如发现已报送的年度报告存在部分数据项缺失的,应当及时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

(三)异常信息更正。

如发现年报数据存在明显异常的,应当联系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进行核实和更正,我厅提供的存在异常信息企业清单为对关键数据项进行逻辑校验的结果,各地也可使用“查询浏览——信息报告组合查询”模块,通过条件设置或输出指标排序等方式,自行开展核查。

二、补报、更正方式及流程

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72号), 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具体申请方式和补报、更正流程见附件。

请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示展板、官方网站、短信、电话、微信公众号、各类新媒体等渠道,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充分了解年度报告义务和补报、更正路径,并做好咨询指导,及时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更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因2020年转为内资企业而无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外资年报的企业,或者2020年注销但有报送意愿的企业,也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报。

请逐条记录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的补报、更正情况。8月2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更正情况反馈我厅。

联系人:罗亚丽0731-82287160 (业务咨询)

EDI客服:010-67870108-2-2 (系统问题咨询)

邮 箱:swttzc@126.com(反馈核查情况)

Ihnb@ec.com.cn (系统问题咨询)

附 件: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补报、更正流程-企业端操作手册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8/t20200825_392505824383399680.html